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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服務
收取公司通訊安排
公司通訊
「公司通訊」指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本公司股東(「股東」)或投資大眾參考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 包括本公司的年報/中期報告書、通告、通函、代表委任表格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所界定的任何「公司通訊」。
本公司依照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條例》、《上市規則》、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及不時生效的任何其它適用法例、規則和規例,以電子形式發布公司通訊。
公司通訊的中英文電子版可在本公司網站 www.harbourcentre.com.hk 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 www.hkexnews.hk( 「披露易網站」)(統稱「該等網站」)查閱。如欲閱覽公司通訊,可在本公司網站主頁點擊「投資者關係」欄,然後選擇「年報」或「中期報告」以閱覽財務報告及選擇「公告」以閱覽其它公司通訊,或亦可瀏覽披露易網站。
登記股東
根據《上市規則》,本公司須向每名股東個別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定義見《上市規則》)。為方便以電子形式發布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建議 登記股東向本公司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股東提供電郵地址即表示同意以電子形式接收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和任何其它適用文件。如股東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或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法接收郵件,本公司日後只能按其在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所存置的本公司股東名冊上所示之地址向其郵寄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印刷本,直至股東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為止。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本公司將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發送至登記股東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而無收到任何「發送失敗訊息」,即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徵求電郵地址
為確保及時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訊及╱或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建議登記股東填寫電郵地址表格(僅供登記股東使用)提供電郵地址,並將簽妥的表格以郵寄(如在本港投寄無需貼上郵票,請使用所提供之郵寄標籤)或人手送遞方式交回本公司(由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代收),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harbourcentre-ecom@vistra.com。如登記股東已提供過電郵地址,則無需再次提供,除非欲予更新。
公司通訊已在該等網站刊發的通知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將電郵或郵寄(如未有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予登記股東。
非登記股東
「非登記股東」指其股份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人士或公司,而其已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不時向本公司發出通知,表示欲收到本公司的公司通訊。
非登記股東不會直接從本公司收到任何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其應聯絡代其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公司」),以了解透過中介公司就相關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下之公司行動行使其權利或作出選擇的程序。
公司通訊已在該等網站刊發的通知將會電郵或郵寄(如未有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予非登記股東。非登記股東如欲收取公司通訊及刊發通知的電子版,應聯絡中介公司並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
索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及其語言版本
本公司會在收到股東索取的要求後免費向其發送公司通訊(按其所選擇的語言撰寫的印刷本或電子版)。
公司通訊回覆表格(僅供登記股東使用)/要求表格(僅供非登記股東使用)或書面通知請以郵寄或人手送遞方式交回本公司(由股份過戶登記處代收),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harbourcentre-ecom@vistra.com。
請注意,索取印刷本的要求僅將有效至本公司刊發下一份年報為止,除非股東提前向股份過戶登記處撤銷或以新的書面指示取代之。在此期限之後,除非股東再次明確提出要求,否則本公司將不再發送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股東如欲收取公司通訊電子版,請發送電郵至harbourcentre-ecom@vistra.com向本公司(由股份過戶登記處代收)提出書面要求,列明收取相關公司通訊的電郵地址,以及其全名和聯絡電話號碼。
如對收取公司通訊的事宜有任何疑問,請於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致電股份過戶登記處客戶服務熱線(852) 2980-1333查詢。
日後變更
本公司現時對發布公司通訊的安排預計會在短期內因應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的變動而作出更新。如有任何新安排,本公司會及時通知股東。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有關本公司如何處理及保護用於處理股東收取公司通訊的指示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及其有關權利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之公司通訊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下載
公告 (遺失的股份證明書)
(根據《公司條例》 (香港法例第622章))
擬發出新股份證明書的公告
有關取消原有股份證明書及發出新股份證明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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